如今,维多利亚州上诉法院在Cant v Mad Brothers Earthmoving Pty Ltd [2020] VSCA 198(Beach,McLeish和Hargrave JJA)一案中作出了裁决,对2001年《公司法》第588FA条中的不公平偏爱做出了非常有必要的澄清。
上诉法院在驳回清算人的上诉时,认为有必要从公司资产中获得优先选择权,并导致债权人可利用的公司资产减少。
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此处的上诉法院裁决。
我要祝贺并感谢Mad Brothers Earthmoving Pty Ltd,其律师Stephen Palmer先生和Lachlan Molesworth先生以及参与此上诉的Oakley Thompson&Co团队成员。
Julian Vagg
主要